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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台
佛山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3-01-09  浏览量:2710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选取我市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黄颂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1年,黄颂华先后收受12名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共计58.6万元、港币52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黄颂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佛山市禅城区储备粮油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欧少峰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09年至2022年,欧少峰先后收受2名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28.3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欧少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九十万元。

三、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狮山监督管理所原副所长、四级主任科员袁立继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2年,袁立继先后收受23名私营企业主和1名公职人员(已处理)所送礼金共计31.56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袁立继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广东顺控铁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合约部副经理郭丰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至2021年,郭丰华先后收受5名与其任职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关联企业负责人礼金共计6.1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郭丰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上述通报的典型案例,均为风腐交织、风腐一体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彰显了市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和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坚定决心。元旦、春节是纠治“四风”的重要节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增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斗争精神抓作风、反“四风”,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深刻理解腐化堕落往往源于小事小节的失守,正确认识“四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及其政治危害,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精准研判本地区本领域“四风”突出问题,及时掌握新情况新动向新表现。持续发力整治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通过快递和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等享乐奢靡问题,重点靶向纠治工作中层层加码、麻痹松懈、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场所、重要环节,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对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坚持纠树并举、破立并进,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醒悟、知止,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个务必”,廉洁过年、清爽过节,为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佛山落地见效提供坚强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