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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征选律师事务所备选库的公告
2019-07-01  浏览量:5189

 

为规范本公司律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公司拟征选律师事务所备选库。为此,特公开向社会征选律师事务所,经审核后入选备选库。现将征选建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条件

(一)应征律师事务所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固定营业场所;

2.相关律师团队在金融、证券、股权转让、项目合作、资产收购、兼并重组、企业融资等业务领域及其它新型法律业务相关领域内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近五年内未受过律师协会纪律惩戒;所属人员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设立时间不足五年的,自设立起未有上述处罚记录。

5.住所地在佛山市或相邻区域。

(二)律师所指派的律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执业3年以上且从事法律服务工作5年以上;

2.在金融、证券、股权转让、项目合作、资产收购、兼并重组、企业融资等业务领域及其它新型法律业务相关领域内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3.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纪律惩戒;

二、征选程序

征选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确定名单的程序进行。

三、报名资料

有意应征者须按要求填写入库律师所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经有效年审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二)法律中介机构服务承诺书(详见附件3);

(三)律师事务所诚信信息(律师协会网站信息);

(四)律师事务所简介(基本情况、提供擅长专业领域、成功案例等的证明材料,如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等);

(五)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经营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六)指派律师团队成员(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七)曾获荣誉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且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作为律师事务所备选库评分依据。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有意应征者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上述报名材料分别以书面密封的形式报送至本公司。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公告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亚河    张小燕           

联系电话:0757-86336125  86336105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东路1号友邦金融中心二座32楼

邮编:528000   电子邮箱:674315545@qq.com; 305161954@qq.com

五、其他事项

(一)有意应征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征资格。

(二)本公司承诺对应征者提供的信息材料采取保密措施。

(三)备选库建立后,本公司将在备选库中选聘律师所提供法律服务。

 

附件:

1.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介

2.入库律师事务所报名表

3.法律中介机构服务承诺书

 

 

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