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NEWS CENTER
公司新闻
节能减排服务管理中心完成对兴华商场能源审计工作
2011-01-04  浏览量:4170

        根据《关于公布我省商贸酒店领域重点用能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0〕728号)》要求,依据国家《节约能源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对我省非工业领域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形成了我省商贸酒店重点用能企业名单及节能改造试点名单。为做好后续节能管理工作,商贸酒店重点用能企业要按照《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 17166-1997)的要求,开展能源审计,编写能源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编制企业节能规划,并认真加以实施。
  兴华商场被列入上述我省商贸酒店领域重点用能企业,同时也是省经贸酒店节能改造试点单位,其能源审计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受其委托,节能减排服务管理中心在2010年第四季度对该公司进行了能源审计,全面了解该公司的能源管理水平及用能状况、排查在能源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挖掘节能潜力、寻找节能方向、降低能源消耗和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 17166-1997)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建科〔2007〕249)等标准法规的要求,目前已完成《能源审计报告》,并协助商场完成编制《节能规划》,辅助商场完善节能管理制度,提出多项适合该商场实施的节能技术改造方案,得到了商场的肯定。
  由于此次能源审计时间紧、任务重,该中心接到委托之后,立即召开工作会议,统筹协调,成立了能源审计小组,下设文件审查和现场测试及建筑/设备能耗数据采集两个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能源审计小组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时保质完成了本次委托任务。
  能够对有着28年历史的佛山第一百货品牌、在广大消费者中有良好的信誉度、知名度及美誉度、佛山地区最具规模、档次和影响的大型综合百货商场开展进行能源审计工作,体现了节能减排服务管理中心作为广东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的职能作用,是履行国家《节约能源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有关规定的体现,为政府提供真实可靠的能源利用状况数据、提高建筑领域资源利用率、构建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绿色建筑体系服务,同时树立本商场在商贸酒店领域的节能形象,扩大在同行中的良好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