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台
关于我市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1-01-21  浏览量:3582

春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选取我市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佛山市电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影公司)原党支部书记、常务副总经理蔡祝平违规发放春节“开门利是”、安全生产奖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经蔡祝平同意,电影公司按每人200元的标准违规3次发放春节“开门利是”,其本人领取600元。2014年,按照蔡祝平指示,电影公司违规发放安全生产奖1.8万元。蔡祝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佛山市第三中学后勤服务中心主任陈春旺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07年至2015年中秋节和春节期间,时任佛山市第三中学基建财务处主任陈春旺多次收受承接该校相关工程项目的私人老板所送礼金合计2.5万元。陈春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主动上交违纪所得。

 

      三、南海化工总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化工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南海化工公司经党政班子联席会议集体研究讨论,以会议费和党员活动经费等名义套取现金,用于发放会议补贴和福利等,合计发放20.85万元。此外,南海化工公司及下属公司还存在超标准接待、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等问题。南海化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吴小雄,时任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吕绍暹,时任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潘海雄,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胡见辉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顺德区容桂土地发展中心办事员黎祺标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0年每年中秋节和春节,黎祺标多次收受承揽该中心相关项目测量业务的公司所送礼金合计4万元。黎祺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五、高明区深步水水库工程管理处主任彭海棠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11月至2016年12月,时任高明区十三围工程管理处主任彭海棠,利用职务便利,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73次,费用合计1.9万余元。彭海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主动退缴违规加油费用。

 

原文转载自:廉洁佛山微信公众号